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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坝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

时间:2022-07-28  来源: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

按照国家、省有关工作要求部署,我州于2018年9月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。“三调”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,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无人机等新技术,创新运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历时3年,12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,汇集了6.65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全州国土利用状况。

现将全州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
一、耕地6.58万公顷(98.71万亩)。其中水浇地0.08万公顷(1.19万亩),占1.22%;旱地6.50万公顷(97.52万亩),占98,78%。全州各县(市)均有分布,马尔康市、松潘县、小金县、阿坝县四县(市)耕地面积较大,占全州耕地面积的52.44%。

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0.57万公顷(8.47万亩),占全州耕地的8.59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0.60万公顷(9.07万亩),占全州耕地的9.19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1.43万公顷(21.42万亩),占全州耕地的21.70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1.74万公顷(26.10万亩),占全州耕地的26.44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,24万公顷(33.64万亩),占全州耕地的34.08%。

二、园地2.71万公顷(40.61万亩)。其中,果园2.50万公顷(37.44万亩),占92.22%;茶园万0.01公顷(0.21万亩),占0.52%;其他园地0.20万公顷(2,95万亩),占7,26%。园地主要分布在汶川、理县、茂县,占全州园地的79.81%。

三、林地390.36万公顷(5855.34万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222.77万公顷(3341.59万亩),占57.07%;竹林地0.02万公顷(0.29万亩),占0.01%;灌木林地158.70万公顷(2380.45万亩),占40.65%;其他林地8.87万公顷(133.01万亩),占2.27%。全州各县(市)均有分布,马尔康市、松潘县、九寨沟县、金川县林地面积均在500万亩以上,占全州林地的40.64%。

四、草地315.23万公顷(4728.38万亩)。其中,天然牧草地309,24万公顷(4638.57万亩),占98.10%;人工牧草地0.04万公顷(0.61万亩),占0.01%;其他草地5.95万公顷(89.20万亩),占1.89%。各县(市)均有分布,壤塘县、阿坝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四县草地面积均在400万亩以上,占全州草地的58.96%。

五、湿地58,741万公顷(881.12万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,包括7个二级地类。阿坝州湿地涉及5个二级类,森林沼泽0.005万公顷(0.07万亩),占0,01%;灌丛沼泽0,891万公顷(13,37万亩),占1.52%;沼泽草地41.06万公顷(615.90万亩),占69.90%;内陆滩涂1.004万公顷(15.07万亩),占1,71%;沼泽地15,78万公顷(236.71万亩),占26.86%。湿地主要分布在阿坝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三县,占全州湿地面积的96.96%。

六、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.97万公顷(44.53万亩)。其中,城市用地0.02万公顷(0.36万亩),占0.81%;建制镇用地0.51万公顷(7.61万亩),占17.09%;村庄用地2.11万公顷(31.64万亩),占71.06%;采矿用地0.22万公顷(3,25万亩),占7.29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.11万公顷(1.67万亩),占3.75%。

七、交通运输用地2.48万公顷(37.26万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0.04万公顷(0.57万亩),占1.54%;公路用地1.14万公顷(17.08万亩),占45.86%;农村道路1.25万公顷(18.73万亩),占50.28%;机场用地0.06公顷(0.87万亩),占2.32%。

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.59万公顷(113.86万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6.31万公顷(94.72万亩),占83.16%;湖泊水面0.61万公顷(9.22万亩),占8.10%;水库水面0.24万公顷(3.62万亩),占3.18%;坑塘水面0.04万公顷(0.65万亩),占0.57%;沟渠0.02万公顷(0.36万亩),占0.31%;冰川及永久积雪0.31万公顷(4.63万亩);水工建筑用地0,04万公顷(0,65万亩),占0.57%。壤塘县、阿坝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水域面积较大,占全州水域的51.64%。

“三调”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、生态建设、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,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一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。二是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。三是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四是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。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。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
“三调”成果是我州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要加强“三调”成果共享应用,将“三调”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推进州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